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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、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有价证券,如汇票、本票、支票、提单、股票和债券等;
2.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;
3.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;
4.交通运输工具;
5.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;
6.原材料和产成品;
7.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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